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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最新报道】随着网络的兴起,人们关于房租、销售从第一个墙上的广告、店家的中介,逐渐从网上搬到了网上。 近年来,“住房管理”住房租赁、销售市场盛行。 “房屋管理”是指房屋所有者把自己的不动产委托给第三方中介进行房租、销售业务。 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其中各种各样的猫变得引人注目。
最近,市民吕先生告诉新民晚报新民网,自己去年( ) 5月在网上发现了位于宝山区的住宅管理中介旗下的“3室1厅”的房子,签约租了一年。 一年就过了租赁期,彼此平安无事。 今年5月房租到期,吕先生和这个住宅管理者顺利更新了一年,缴纳了3个月的房租。 更新合同后,没想到吕先生的平静生活会被打破。

吕先生说,上周二( 8月2日)她们租的房子的所有权人的妻子突然“杀”了吕先生的“房子”,要求吕先生出去。 另外,他告诉吕先生,自己家本来是2室2厅,但寄宿店擅自改成了3室1厅,自己恢复家的样子。 房东还说,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不是这家公司,而是房屋管理中介下的员工。 但是,房东也明确表示可以和吕先生直接签订住宅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即二房东)可以经承租人(房东)同意,将租赁物租赁给第三者。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相反,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为房东着急的吕先生急忙找到了那家的主机经纪人。 原来和睦相处的住宅管理中介经理也换了口气,直接住在吕先生家,不介意房东,他们追了你,直接报警了。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随后给这所房子的主机中介朱经理打了电话。 据对方透露,与房东签订合同的是同事,合同的具体复印件,特别是其中是否有可以转租的条款,朱社长尚未明确。 但是他告诉记者,现在表现为房东的信息。 如果真的不行的话,要么按合同退款,要么给吕先生找个新房。

之后吕先生还接受了房屋管理中介的方案。


标题:【房讯】通过中介委托租房要当心 原合同无转租条款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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