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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住建部信息发言人在住建部官网上刊登了复印件,应对了网民“宣传街区制”的讨论。 所谓“逐步开放封闭区和单位大院”,不是“一律”,也不是“一齐叫醒”,很难理解为“破坏围墙”。

建部情报发言人复印件说:

时隔37年,去年年底在中央召开了城市实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进行了重要演说。 今年2月21日,信息媒体报道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广大人民群众关注这次会议的召开,对“若干意见”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两天,社会各界正在学习和讨论“一些意见”。 这样的学习讨论本身是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增加了我们搞好事业的力量。
讨论中,很多网民表示“宣传街区制,逐步开放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总结网上讨论的意见,有基本一致的东西。 那是肯定街区制。 而且,一点点的网民也有疑问。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方法。 第二,封闭区和单位大院确实有问题,第一,影响了网络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因此,“一些意见”是“新建住宅宣传街区制,几乎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开放,实现内部道路的公共化,处理交通网的布局问题,促进土地的节约利用。 ”。

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认真理解“阶段性”一词。 “阶段性”是指有计划,有轻重缓急,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齐闹事”,不能简单理解为“拆墙”。

二是《一些意见》对这项事业提出了方向、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要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法。 在制定方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听取市民的意见。

三是实施逐步开放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考虑各种现实状况,考虑各种利益关系,依法解决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需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持希望全面正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本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 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文件的精神,才能更好地执行。


标题:【房讯】住建部凌晨发文:街区制不能简单理解为“拆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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