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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天报道了

《深圳货物中介欺诈》的后续

据羊城晚报记者石华报道,昨天羊城晚报发表了深圳警察骗取进出口退税的特大事件。 涉案金额为12.8亿元,涉案税金为1.8亿元,刑事拘留23人(珠江三角洲地区网民据1日报报道)。 据记者调查,文中提到的“刘林峰”、“刘继华”两人在文锦渡没有报关过,隐藏货物中介的文锦渡口岸大楼的产权属于很多企业,监督管理很困难。

深圳海关的回答显示,海关对文中提到的“刘林峰”、“刘继华”两人进行了相关情况的检查。 经调查,以上述两人为法人代表的公司没有在文锦渡进行相关出口业务的记录。 “海关作为出境货物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与税务等部门一起承担着打击出口欺诈退税的从业责任。 但是这两个人没有在我们的海关报关。 你是怎么监督的?

“深圳文锦渡口岸的海关大楼里,租赁层有很多货运代理“隐藏”。 他们的首要业务是帮助有货物出口指控的企业办理运输、报关等报关手续,从中赚取中介费。 ”。 记者说,这栋楼以前为深圳市口岸经营所属房地产,后来产权分为五六家单位,一楼是海关报关大厅,二楼以上大部分租给公司,大楼的租赁、修理、水电等日常管理是文锦渡口

文锦渡口岸出租给运输中介时,是否在审查对方的资质? 记者给文锦渡口岸事务主任刘惠聪打电话,据其介绍,这座大楼的产权是8家公司全部,当时合资建设的,具体租赁的管理方法不明,建议咨询运输企业的胡姓经理。 胡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租房问题应该问口岸。 我们运输企业只负责电梯、消防、走廊卫生,租赁问题由产权部门负责,当时是由口岸牵头建设的,他们最清楚”。

记者再次给深圳海关打电话说深圳海关不是大楼产权的全部,关于那些机构,海关不知道。


标题:【房讯】深圳货运中介骗税续:一座海关大楼产权分属8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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