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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中国移民一家三口于2005年登陆加拿大,8天后返回中国,5年内只在加拿大住了38天。 家人以照顾生病的亲属和加拿大企业的派遣者为理由申请更换枫树,但移民官因居住时间不足而拒绝了。 三人不服上诉,加拿大联邦法庭认为上述个人因素不足以成为“人道理由”给予特别考虑,驳回了司法讨论申请。
习廷俊( Ting JI,译音)、妻子王雪( xue wang,译音)、女儿习虔文( qian wen xi,译音)于2005年2月登陆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8天后一家三口回到了中国。

习廷俊告诉移民官,当初全家回中国是因为继母生病需要看护,根据提交的文件,继母2005年5月生病,2006年5月住院,2009年8月去世。

他在加拿大期间,与后来的雇主伯克( robert burke )重逢。 习廷俊是伯克之父企业的供应商,两人在中国见过面,所以习廷俊向伯克询问了中国外派的可能性。 2006年9月两人签订了雇佣合同,柏克以年薪3万元聘请习廷俊为中国全职员工,寻找当地工厂,为加拿大企业制造衣服,监督订单的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按时交货。

习廷俊在签署雇佣合同之前,为柏克的企业无偿工作了19个月,最后获得了这个职位,柏克作证时说习廷俊从2006年9月开始工作。

审理他交换枫树的移民官,习廷俊一家认为5年内只在加国内住了38天,从2006年9月到10月待了12天。 2007年2月至3月期间共停留11天,2007年9月停留15天,其余时间全家人都住在中国。

雇主伯克在作证时说,由于习廷俊没能回到加拿大频繁地与当地顾客见面,因此生意越来越难开展,将来需要在加拿大停留,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扩大美国市场的顾客

年8月审理此案的移民官认定习廷俊一家三口不符合居住要求,拒绝更换新枫叶卡。 3人向移民上诉庭提出了讨论,上诉庭的官员认为习廷俊的员工不是临时性质,反而更像海外企业的无限期所在地管理者。 他应聘前只在加拿大待了七天,但在中国待了十九个月。 官员不认为他完成中国的工作后雇主会提升他回到加拿大继续工作。 这是因为维持了原判。 他不服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检讨。


标题:【要闻】5年只在加拿大住38天 中国移民申请换枫叶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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