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方向有各类学校、医院及各医院、教育部门从事教育、司法、行政执法、律师、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目前,湖南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专业有六大研究方向,分别是:内科学、内科学、安全科学、岩土与地球物理、电力及其自动化、智能交通科学、电力系统。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专业,供大家参考。

师资力量:湖南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6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教授研究员3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30人,中级职称教师50人,初级4人。

例如:李德夫,男,法学博士学历,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社会学、系统管理、司法鉴定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阮桂君,女,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政治社会学。

招生院校:目前,在招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院校不是很多,主要有: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苏州大学、上海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河南大学等。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

培养目标:中南民族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主要培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使学生系统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教育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

报名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普通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获得学习经历文凭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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